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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服务业增值税制改革对梅花客户的影响

2011-12-19 1,048 views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的《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年111号文)。梅花信息在全国的客户将因此带来税务成本上的显著节省,特此通过官方网站将要点公告客户。

您能得到什么?

如果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能够通过我方开具的服务业增值税发票进行进项抵扣,从而明显降低税务成本。(原有的服务业发票不能用于成本抵扣)
如果您购买的是梅花信息的软件产品,将能够按照17%的税率进行抵扣,从而大幅降低税务成本。
如果您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暂时不能通过增值税普通发票实现进项抵扣。

同时,梅花信息作为在上海注册的服务商能够对全国的下游客户都产生节税效应,新的税制改革也将更好地支持企业的专业服务外包需求,降低企业自身人力资源成本,因为工资等成本无法产生成本抵扣的节税效应。

您需要做什么?

客户企业需要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开具增值发票所需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信息表传真至021-62590335。如贵司已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或将于2012年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请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情况说明书与企业信息表一起传真至021-62590335,我们将根据贵处提供的企业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有任何疑问,可以和您的客户经理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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